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30浏览次数:156

各系:

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科研思维、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领导机构

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学院决定成立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院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张晶

副组长:韩大国 

成  员:罗耀东 孙来法 董兆和 王琍琍 阚峻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事宜。

办公室主任:阚峻岭(兼)

成      员:刘勇 李传兴  冯传胜  刘涛 陈昀岚 李青

各系要相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和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答辩委员会,具体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依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及《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要求,教务处制定了《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时间表》(详见附件),供各系参考。因涉及毕业生毕业离校安排,各系报送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成绩不得迟于5月15日。

 三、有关要求

1、各本科专业须严格按照《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教字[2015]17号)的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鼓励各系结合专业特点,可采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创作、毕业展演并辅以毕业论文等多种形式。专科专业由所在系自主确定形式,可比照本科专业执行。

2、各系应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和教育,组织教师和毕业生学习《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严把论文指导和审查质量关。

 

特此通知。

 

附件: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时间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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