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级学生“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次数:160

各系:

按照《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院政秘教【2015】18号)的要求,自2016级学生开始,每学年组织一次在校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定工作。此项工作是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补充和完善。为妥善做好2017年“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社会责任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

1、社会责任学分是对大学生在读期间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行为的测定和评价。社会责任学分认定项目包括社区服务、挂职锻炼、专业服务、义务劳动、文艺体育、慈善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八个方面。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完成12个小时社会责任服务时间,计1学分,6小时计0.5学分。学生毕业时,本科生需完成6个学分、专升本学生需完成3个学分、专科学生需完成4个学分视为合格。

3、学年社会责任学分的计算方法为学年社会责任服务总小时数除以12,结果保留到一位小数。

二、社会责任学分申请认定程序:

1、学生参与社会服务个人申请。学生参与社会服务前需填写《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社会责任服务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申请,辅导员及系部审核同意。

2、学生社会责任学分申请。各系于每年的9月份组织学生对照《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填写《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社会责任教育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认定社会责任学分。

3、系内审核汇总。各系审核学生本人的《社会责任教育学分申请表》,汇总公示3天。

4、社会责任学分录入。社会责任学分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复核确认,由辅导员录入“教务与学生系统”,并下载打印签字后,各系复核确认,加盖系部公章,报教务处备案。

三、其它

1、教务处是学院对社会责任学分认定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社会责任学分的认定工作。各系在分管副书记的统一组织下由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级的社会责任学分认定工作。

2、学生当学年社会责任学分作为评选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应届毕业生社会责任学分总分将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3、各系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院政秘教【2015】18号),使每个学生明确具体内容,充分认识做好个人社会责任学分认定的重要性并积极投身社会实践。

4、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伪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学年所获得的相关学分和荣誉,取消评优评奖及党员发展资格。

 

 

                                          教务处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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