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我院2017年新生报到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对2017级新生报到入学资格审查有关工作做以下要求:
1、各系要对新生报到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等身份证明材料逐一比对审查。审查合格的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身份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应暂缓办理入学手续并及时报学校招生办公室。
2、专升本录取的学生报到时需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的,根据规定将不能办理入学手续。
3、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跟读生,一经发现,对违规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系要严密程序,严格把关,对新生报到材料逐一查验,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切实有效。并请于9月27日前将未报到学生名单(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录取专业等信息)经系部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交招生办公室夏仙民处。
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