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ylzz55财务报销指南(修订)

发布者:王淑红发布时间:2024-05-15浏览次数:95


永利总站ylzz55财务报销指南(修订)

一、开票信息:客户名称:永利总站ylzz55;纳税人识别号:12340000MB1M99946F;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庐阳区支行;账号:12082001040031162

二、票据报销特别提示

1、从外单位取得的报销单据必须是合法票据(印有财政或税务监制章),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完整,包括:客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物品名称或费用内容、数量、单价及金额(金额大小写须一致)。票据付款单位名称(俗称抬头) 应为“永利总站ylzz55”,不得开具为个人(火车票、飞机票等实名制的票据除外)或其他单位。一式几联的发票,必须一次套打完成,同时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仅盖有单位公章的票据无效,原则上不予报销。

2、票据的内容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填开,票据内容如为“办公用品、文具、工具、图书资料”等,同时提供出票单位加盖印章的明细表或购物清单作为附件。票据内容不具体、不明确的,必须提供明细表或购物清。

3、发票查验。经办人员办理报销手续之前,为确保本人所提供的票据真实合法,请自行登录有关税务网站进行发票真伪查验, 确认为真实合法的票据, 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凡因使用假发票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发票使用人自行承担。

4、票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票据内容如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金额记载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票据上更正。

5、按照会计核算及时性原则,当年票据须在当年报销。票据的日期必须在经济事项发生的合理期限内,特殊情况最多延长至次年的331日之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请在还款到期前一周办理报销),过期票据原则不予报销(读博期间学费、公派出国期间票据不在此列)

三、 报销基本要求

1、网上报销。自主登录用友U8网上报销系统,按要求逐项分类规范填写,审批环节到“财务收票”,打印报销封面并附上原始单据送至财务处。签批请用黑色墨水笔签字,不得使用铅笔或蓝色等其他笔签字。费用报销原则上实行“一事一报”。报销封面金额不得涂改。

2、票据粘贴。原始单据需按业务分类粘贴,将原始凭证呈鱼鳞状从左向右粘贴在原始凭证整理单方框内,票据较少可平铺粘贴。为便于会计凭证规范存档,原始票据切勿使用订书针装订。(原始凭证整理单可在财务处官网下载)

 票据粘贴要求













附件1: 经费审批权限一览表


类别

金额

审批人

各行政部门办公经费及其归口管理的经费

10000元以下

各部门负责人

10000()50000

各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

50000()100000

各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

100000()以上

各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校长

教学部门办公、业务费、教学经费、学术活动经费等

10000元以下

单位负责人

10000()50000

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

50000()100000

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

100000()以上

院系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校长

教科研人才项目经费

5000元以下

项目负责人

5000()10000元以下

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人

10000()50000

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

50000()100000

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

100000()以上

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校长












附件2:       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政府收支科目编码


公务卡结算项目



1

302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

302

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

302

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

302

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5

302

05

水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费支出

6

302

06

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电费支出。

7

302

07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 讯费等支出。


8


302


09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 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 方面的支出。

9

302

11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 支出等。


10


302


13


维修()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 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 护费用。

11

302

14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 备等方面的费用。

12

302

15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 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3

302

16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4

302

17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费用。



15



302



18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 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 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  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6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7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遥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



附件3:             财务报销材料清单




需提交材料

注意事项

1

办公用品、 图书资料

1.发票原件

2.明细清单(加盖销售方印章)或订单明细(网购)

3.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4.物品验收单(单价≥1千元、批量≥1万元的图书需图书馆备案)

5.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6.相关协议;备案合同(经济事项金额≥3万元的,提供备案合同;3万以下自行采购的项目,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供货或服务承诺函)


复印纸、零星家具须办理采购手续,遵照学校最新采购要求执行。

2


专用材料耗材

1.发票原件

2.明细清单(加盖销售方印章)

3.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4.物品验收单(单价或总额达到资产入库条件的需提供入库单)

5.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6.相关协议;备案合同(经济事项金额≥3万元的,提供备案合同;3万以下自行采购的项目,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供货或服务承诺函)


3

固定资产

(设备购置)无形资产

1.发票原件

2.明细清单(加盖销售方印章)

3.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4.国有资产入库单(单价≥1000元进行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入库)

5.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6.相关协议;备案合同(经济事项金额≥3万元的,提供备案合同;3万以下自行采购的项目,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供货或服务承诺函)

打印机、复印机、计算机、空调、碎纸机、液晶显示器等须 政府集中采购的,不可自行购买(按最新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 录及标准执行)

4




印刷制作服务

1.发票原件

2.明细清单(加盖销售方印章)

3.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4.物品验收单

5.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6.相关协议;备案合同(经济事项金额≥3万元的,提供备案合同;3万以下自行采购的项目,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供货或服务承诺函)


5


邮寄费

1.发票原件与运单明细

2.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3.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6

办公电话、网络、通讯、检索、查新

1.发票原件

2.公务卡刷卡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3.检索或查询事项


滞纳金不予报销

7



教职工、学生

等活动

1.发票原件

2.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3.物品验收单

4.活动方案、新闻稿等能说明活动开展情况的材料

5.领用表或发放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6.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7.相关协议;备案合同(经济事项金额≥3万元的,提供备案合同;3万以下自行采购的项目,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供货或服务承诺函)


8


艺术实践活动(学生实习、艺术展演、比赛、写生等)

1.发票原件

2.明细清单(加盖销售方印章)

3.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4.服务协议(金额≥2万元需备案,不涉及相关服务的实习实践活动可以不提供)

5.参与人员名单(加盖部门公章)

6.活动方案、新闻稿等能说明活动开展情况的材料

7.学生补贴发放表(含补贴标准、天数)

8.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9.指导老师按照教学计划计算课时费;其他教辅人员因工作需要随行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发放补贴。



购买车辆租赁服务的,遵照学校最新采购要求执行。

9


版面费、出版费

1.发票原件

2.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3.用稿通知或缴费通知,文章首页(尚未发表可不提供) 国内版面费报销附用稿通知;境外版面(注册)费报销,需提供境外的版面费发票(Invoice等)及支付凭证、交易当日汇率

4.出版合同(非出版物无需提供)

5.公务卡支付记录或杂志社仅接受邮局汇款支付证明


10

差旅费

1.永利总站ylzz55差旅费报销审批单

2.会议通知、培训通知、邀请函等

3.城市间交通发票原件,包括不限于飞机票(行程单和登机牌)、火车票、长途汽车票等

4.住宿费发票原件

5.住宿费结算清单

6.会议费或培训费发票原件

7.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8.公务卡支付记录

9.购买低价机票的需提供比价说明。



遵照《永利总站ylzz55差旅费管理办法》(院政(2020)38) 执行。

11

因公出国()

费用

1、往返机票、签证手续费、住宿费、保险费发票

2、出国批件原件 (由省政府批准的,还需附上省政府出国批件原件)

3、登机牌

4、行程表

5、会议通知、邀请函

6、建议提供换汇水单、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截图 (按汇率中间价折算) 或者信用卡还款记录截图

7、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供的伙食公杂补助单。


【特别提示】:

(1) 国内机票:须提供加盖中国民航发票专用章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国际机票:①境内购买须提供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 ②境外购买须提供电子行程单。

(2) 参团方式履行出国任务的, 还需提供①在外费用发票及费用详细清单; ②往返(复印件)和登机牌;③参团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3)出国人员超标准发生的住宿费用,超标准部分自理。

(4)外文单据请简单翻译主要信息。

(5)住宿费,需提供住宿发票或者国外票据,住宿明细单 (包含天数、人数、单价)



遵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行(2017434)执行。

12

会议费或培训费

(举办)

1.会议审批表

2.会议或培训(会议)通知

3.会议议程安排

4.参会或培训人员签到表(如无法提供签到表,可提供参会人员名单、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会议工作人员名单

5.发票原件以及会议餐饮住宿等费用原始明细清单

6.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7.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8.会议合同或协议及相关支撑材料



参照学校及《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1736 号执行。

13

工作餐

1.发票原件

2.就餐人员名单

3.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4.《永利总站ylzz55工作餐审批表》(“ 一事一餐一单”)

5.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遵照《永利总站ylzz55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院政(2022) 30)执行。

14

公务接待费


1.发票原件

2.原始菜单

3.派出单位公函(包括邀请函、工作联系函、会议通知等)

4.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5. 《永利总站ylzz55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一事一餐一单”)

6.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遵照《永利总站ylzz55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院政(2022) 30)执行。

115

维修维护费

1.发票原件

2.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3.材料销售清单(加盖销售方印章),并签字验收

4.工作量及材料耗费结算清单

5.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6.相关协议;备案合同(经济事项金额≥3万元的,提供备案合同;3万以下自行采购的项目,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供货或服务承诺函)

7、维修工程验收报告、审计报告。

房屋改建、扩建、装饰及大型维修等环境提升,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报,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并结算,教学经费不得开支此类费用。

116

委托业务费

1.发票原件

2.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3.销售清单(加盖销售方印章)

4.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5.相关协议;备案合同(经济事项金额≥3万元的,提供备案合同;3万以下自行采购的项目,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供货或服务承诺函)


117

校内人员值班费

需提交材料:

1.永利总站ylzz55校内人员费用发放表

2.值班安排表


118

校内人员劳务费

1.校内人员劳务费发放表,需负责人审签或加盖部门公章(明确时间、发放事由、发放标准)

2.能说明情况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文、通知、新闻稿、专家签到表等)

按学校最新规定执行

119

校外人员劳务费

1.永利总站ylzz55校外人员费用发放(模板可在财务处官网下载)

2.能说明情况的相关材料,需负责人审签或加盖部门公章(明确时间、发放事由、发放标准)

3.专家讲座劳务费另需提供“永利总站ylzz55学术报告(讲座)申请表


220

学生奖助学金及劳务费

1.永利总站ylzz55学生费用发放表

2.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给学生的奖助学金及劳务性费用,须注明发放时间、事由、标准和金额等相关支撑材料,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21

市内交通费

需提交材料:

1.发票原件(合肥市出租汽车通用机打发票、电子普通发票与行程单、市内公共交通定额发票等)

2.支付记录



222

租赁费

(房屋、场地、设施、服装等)

需提交材料:

1.发票原件

2.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3.租车审批单、派车单;其他设施及物品清单

4.公务卡支付记录(对公转账无需提供)

5.相关协议;备案合同(经济事项金额≥3万元的,提供备案合同;3万以下自行采购的项目,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供货或服务承诺函)




遵照学校最新采购要求执行。

223

政府采购

需提交材料:

1.发票原件

2.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3.验收报告原件(若合同并未约定验收则无需提供)

4.资产入库单

5.备案合同原件

遵照《永利总站ylzz55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院政〔2020) 134)执行和最新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因采购金额较大,须由校内教职工工作人员经办。

224

基建工程

1.发票原件

2.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

3.经审核确认的月工程进度款支付报告

4.付款结算申请单

5.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6.验收报告


遵照《永利总站ylzz55基本建设管理办法》(院政〔2020144 )执行。

225

物业管理费

(电梯运行、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安保等)

1.发票原件

2.票据真伪查验结果(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

3.销售清单(加盖服务方印章)

4.验收或评价报告

5.相关协议;备案合同(经济事项金额≥3万元的,提供备案合同;3万以下自行采购的项目,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供货或服务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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