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本学期第3周的周末进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补考对象为参加上学期所开设课程的学习,考试未通过的学生(不含考试作弊、旷考者)。为做好本次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于2016年3月12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日程表》。
2、实践类及其他非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由学生在3月8日-3月11日自行与相关教学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联系,由相关教学单位协调和安排相关教师于3月18日前组织学生补考,并审核补考成绩。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组织
1、各系负责通知本系学生登录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查询本人补考考试课程、时间、地点。学生如对补考课程有疑问,请于本通知下发三日内与教务处陈昀岚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4200338。
2、监考教师由教务处安排通知,监考人员请于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2号教学楼3楼教师休息室签到、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回3楼教师休息室。监考人员须按照《学院教师监考规范与要求》严格监考,擅自不到岗、离岗或在监考过程中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均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补考成绩的报送
1、开课系部组织有关教师进行阅卷,并于补考结束后2周内将补考成绩登记表报送教务处陈昀岚老师。
2、系部自行组织补考的课程于3月25日前将学生补考成绩登记表报教务处陈昀岚老师。
四、考生注意
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补考通知、学生证或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补考。(如学生证和身份证都丢失,本人须及时去所在系办理身份证明,证明上需有加盖系公章的照片);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及其它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严格遵守学院《考场规则》。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