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6]15号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已临近期末,为妥善做好期末教学考核工作,依照《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办法》(院政秘教[2015]15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系、部主任是本单位期末教学考核组织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本系、部与期末考试相关的工作。具体包括:课程考核方式的审核、考查课和实践课考核安排、命题命卷的培训及组织工作、试卷评阅的组织及装订工作、成绩审核及报送工作等。
二、时间安排
1.课程考核实施方案
请各系、部收齐本部门所开课程的《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审核备案表》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并将各课程考核方案及汇总表的纸质文档(加盖系部公章)和电子档于6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陈昀岚老师(780805667@qq.com)处。
2.考查课、实践课考核
2016年6月27日~7月1日进行考查课和实践课考核工作,由课程开课单位负责组织。这期间除随堂考核外,不安排其它课堂教学活动,请各位教师提前做好安排。各开课单位须严格依据《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办法及评分规则》(教字[2015]8号),结合课程考核要求,做好考核的安排及组织工作,并统一填写《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考查课、实践类课程考核安排表》(见附件2),并将纸质文档(加盖系部公章)和电子档于6月20日之前交至交至教务处陈昀岚老师处。
3.笔试形式考试课程的考核
以笔试形式考试课程的考核于2016年7月4日~6日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
三、考查课、实践课考核要求
1.把握考查课、实践课考核“量”的要求,实际考试时间不得少于安排时间的3/4。
2.严格控制监考教师人数,需现场评分的实践课原则上安排3-5人,一般为3人;其他考核一般每场安排2人。
3.采用实践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授课教师事先应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具体样式可参照专升本专业面试评分细则)报所在系部备查。课程考核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要求和评分细则等。
4.严格按照本部门提交的《考查课、实践类课程考核安排表》规定的时间进行考核。考核的时间、地点及监考评委如有调整,应提前1天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5.学院及教务处将对考查课和实践类课程考核进行随机检查。
四、制卷工作
1.凡采用试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各系部均须按照《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办法》的要求,组织相关教师命题、命卷。6月15日前将本部门命题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系部须对命题教师进行专题培训。笔试一律采用闭卷考试。
2.命题教师须按照学院提供的模板(详见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资料下载”—期末考试命题相关模板)提交以下材料: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审核、送印表;试卷A和试卷B;试卷A试卷B的答题纸;试卷A和试卷B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3.请各系部安排专人对命题教师提交的试卷、答题纸、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审核把关,并在《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审核、送印表》上签署意见。
4.审核通过的试卷(文档和电子档),由各系部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须于2016年6月20日前汇总报至教务处陈昀岚老师处。
五、评阅试卷和报送成绩工作
1.评阅试卷
阅卷教师需按照《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评阅试卷。
2.报送成绩
授课教师登陆“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按所授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审核备案表》成绩构成要素比例,录入学生成绩。过程性成绩须于2016年6月20日24:00点前在授课班级公示后录入系统,逾期系统将不接受过程性成绩录入;期末考试成绩须于2016年7月12日24:00点前录入系统,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六、试卷装订及存档工作
1.授课教师认真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总结本次考试情况,并于2016年7月13日前将试卷移交至课程所属系部。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审核后,按试卷封面目录顺序装订试卷。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各系部将装订成册的试卷移交给教务处存档。
附件:
1. 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考核实施方案汇总表.xls
2. 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考查课、实践类课程考核安排表.xls
教务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