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本学期第3周的周末进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补考对象为参加上学期所开设课程的学习,考试未通过的学生(不含考试作弊、旷考者)。为做好本次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于2016年9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日程表》。
2.实践类及其他非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由学生在9月20日-9月28日自行与相关教学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联系,由相关教学单位协调和安排相关教师于10月10日前组织学生补考,并审核补考成绩。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组织
1.各系负责通知本系学生登录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查询本人补考考试课程、时间、地点。学生如对补考课程有疑问,请于本通知下发两日内与教务处陈昀岚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4200338。
2.监考教师由教务处安排通知,监考人员请于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2号教学楼3楼教师休息室签到、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回3楼教师休息室。监考人员须按照《学院教师监考规范与要求》严格监考,擅自不到岗、离岗或在监考过程中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均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补考成绩报送及试卷存档
1.开课系部组织有关教师进行阅卷或评分,所有补考成绩于10月10日前请以系部为单位将补考成绩报送教务处陈昀岚老师。
2.所有补考试卷及实践考核评阅记录由各系部存档备查。
四、考生注意
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补考通知、学生证或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补考。(如学生证和身份证都丢失,本人须及时去所在系办理身份证明,证明上需有加盖系公章的照片);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及其它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严格遵守学院《考场规则》。
附件: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践类考核补考学生名单.xlsx
教务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