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推荐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申报限额和范围
(一)立项内容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和学院实际,经请示学院领导同意,我院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拟立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二)申报限额和范围
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申报限额1个;
2.精品开放课程:申报限额2个;
3.教学团队:申报限额1个;
4.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4个;
5.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2个;
6.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限额36个。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于2018年1月3日(星期三)前一式两份前交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884279852@qq.com,用于学院评审、推荐用。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请在学院教务与学生公告栏下载。
3.为加强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学院评审确定推荐的项目后,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进行上报。
三、有关要求
1.省教育厅和学院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各系部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广泛宣传和动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紧密联系学院和本单位实际,对照项目类别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凝练特色、加强指导,提高申报项目的整体水平。
2.各系部应统筹协调好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及项目验收的关系,避免质量工程项目“重申报、轻建设”的现象。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时间与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