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29浏览次数:51

教学督导组,各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院政〔2015〕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评教

1. 评教时间:2018年元月3日至4日

2. 评教要求:

①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个人电脑进行测评。系统将自动统计未参评学生名单,凡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评教的,其网上录入成绩、网上查询成绩等将会受到影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②各系要加强此次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的宣传、发动,引导学生端正态度、认真参评,杜绝漏评、乱评、代评、恶意差评,保质保量地完成网上评教工作。

3. 操作步骤

①登录“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http://61.190.12.148/),点击“教务管理”,打开“教学质量测评”模块,进入网上教学质量测评系统。

②进入系统后,请仔细阅读各项教学评价指标,根据教师实际授课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③专业小课学生根据授课的分组情况测评本组教师。

④评完一门课程需要点击提交再进行下一门课程评教。

二、教学督导和系部考核

1.教学督导考核

根据《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考核教学督导组评价工作细则》,教学督导组将从听看课情况、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师上传教学资料情况及教师参加学院教学活动等方面对教师进行考核。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以Excel文件格式报教务处。

2.系部考核

各系部应根据《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拟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细则,并对本部门教师进行考核。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以Excel文件格式报教务处。

三、汇总统计与反馈

1.教务处依据《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文件精神,按55%、15%、30%权重汇总学生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和教学系(部)评价,得出每位教师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考核的最终结果并于2018年1月22日前反馈至各系部。

2.各系部以适当的形式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本部门教师,并接受教师对考核结果的质疑。

3.教务处、各系部将考核结果分别存档,作为教师评优、晋升、晋职的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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