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系、公共教学部:
2020年拟招生专业中,我校部分专业新增了招生方向。为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决定开展新增专业(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论证工作。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的要求为指导。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和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融会各类专业认证标准和行业标准,认真审视新增专业(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培养方案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制定反映学校办学思想、符合学校整体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定位、优化课程
在通识教育理念统领下,进一步优化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艺术实践的有机结合。各专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国防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教学课程的科学设计和有效整合。公共课要征求我校公共教学部的意见和建议。专业课要加强理论与技能的深度和广度,尤其注重以提高艺术基本技能与专业技能为目标的实践课程体系,加强艺术实践环节的安排,突出应用型人才特色。
(二)坚持课程设置科学性与特色性相结合的原则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明确界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毕业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要求,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注重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毕业要求的匹配度,加强课程设置对人才培养各要素达成的保障水平。各专业要注重课程之间的相互衔接,科学安排课程的先修后续和各学期课程的均衡性;合理规划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凸显自身的专业优势与培养特色;重视课程内容的整合或集成,避免重复设课和课程学分碎片化的倾向。
三、制定与论证的专业(专业方向)
系别 | 专业名称(专业方向) | 层次 |
音乐舞蹈系 | 表演(舞蹈方向) | 专升本 |
戏剧影视系 | 表演(舞美方向) | 专升本 |
四、组织实施
(一)本次新增专业(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论证工作,实行分管院长领导,系主任负责,教务处配合协作的组织体系。所涉系(部)以专业教研室为基础成立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前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召集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人员进行广泛调研,深入分析,准确定位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和毕业要求。以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毕业要求等为依据进行课程体系的构建,通过毕业要求的逐级分解,将相关要求落实到每一门课程之中。
(三)对课程体系、课程设置、课程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等能否充分支撑培养规格和毕业要求的达成等进行论证与评估,保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四)人培养方案的制定需以本专业的教研室为单位组织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避免简单指定某一教师编写。
(五)新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须由所在系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论证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提交教务处。
五、日程安排
(一)相关教学单位制定人才培养方案(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组织力量对新增专业(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制定。
(二)组织专家论证(2020年3月15日之前完成)
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新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专家组成员为5人左右。论证通过后,将定稿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论证意见等相关材料以纸质、电子文档方式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查、备案(2020年5月31日之前完成)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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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