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教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已临近期末,为妥善做好期末教学考核工作,依照《永利总站ylzz55课程考核办法》(院政秘[2015]15号)的要求,现将本学期期末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别
课程考核类别有重修课程期末考核、正常学习课程期末考核两种。重修考核依照《安徽艺术媒学院关于学生课程重修的规定》(教字【2020】24号)的要求跟班重修考核,如有特殊情况(比如教学计划有变动,未开设此课程),各教学单位需单独出卷安排考核。
二、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16日前:制定课程考核实施方案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授课教师认真填写《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审核备案表》及《永利总站ylzz55课程考核实施方案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经教研室主任及院系部主任审核同意后于12月16日前报至教务处陈虹老师处备案,电子档请发送至361388357@qq.com邮箱。公共笔试类课考核如需使用超星学习通无纸化考试系统,可向系部提出申请,报备教务处,使用方法见附件3(超星智慧考试系统使用手册(教师版))、附件4(超星智慧考试系统使用手册(学生版))。
2、2021年1月4日—12日:考查课、实践课考核
根据校历安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查课、实践课考核于2021年1月4日—12日进行。具体工作由课程开课单位负责组织。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永利总站ylzz55课程考核方法》及《永利总站ylzz55艺术实践类课程考试办法及评分规则》(教字[2015]8号)文件要求,结合课程考核特点,做好考核的安排及组织工作,并填写《永利总站ylzz55考查课、实践类课程考核安排表》(见附件5),经系、部主任签字后于12月11日前报至教务处陈虹老师处。电子档请发送至361388357@qq.com邮箱。
3、2020年1月13日—15日:校考
各班级参加校考的课程总数理论上不超过4门,且考核形式均为笔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三、考查课、实践课考核要求
1、各系部、授课教师要把握考查课、实践课考核“量”的要求。学生实际考试时间不得少于备案时间的3/4。
2、各系部要科学合理安排监考教师人数。需现场评分的实践课监考教师数量不少于3人,其它形式的考核一般每场安排2人。
3、采用实践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授课教师应事先制订详细的考核方案报所在系部备案。课程考核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要求和评分细则等。
对无考核方案的实践课,各系、部不得安排课程考核。
4、各系部、授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考查课、实践类课程考核安排表》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或监考评委如有调整,应提前1天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5、学院领导、教学督导组将对考查课和实践类课程考核进行随机巡视检查。
三、命题、制卷工作
1、凡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各教学单位均须按照《永利总站ylzz55课程考核办法》的要求,组织相关教师命题、制卷。并于12月16日前将本部门命题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各教研室要结合以往命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命题教师进行专题培训。笔试一律采用闭卷考试。
2、命题教师须按照学院提供的模版进行命题并提交以下材料: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审核、送印表;试卷A和试卷B;试卷A和试卷B的答题纸;试卷A和试卷B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见附件6)。
3、请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对命题教师提交的试卷、答题纸、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审核把关,并在《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审核、送印表》上签署意见。
4、审核通过的试卷(文档和电子档),由各院系部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于2020年12月22日前汇总报至教务处陈虹老师处。
四、试卷批阅和成绩报送工作
1、试卷批阅:
阅卷教师须按照《永利总站ylzz55课程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批阅试卷。
2、成绩录入报送:
请授课教师登录“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按所授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审核备案表》成绩构成要素比例,录入学生成绩。过程性成绩须于2020年12月22日24:00前录入系统,逾期系统将不接受过程性成绩录入;期末考试成绩须于2021年1月22日24:00前录入系统,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试卷装订及存档工作
1、请各位授课教师认真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总结本次考试情况,并于2021年1月20日前随同试卷移交至课程所属教学系、部。试卷经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清点后,按试卷封面目录顺序装订,并由各系部专人妥善保管。
2、所有课程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系部留存、第三份请于放假前以系部为单位(加盖系部公章)统一交至教务处存档。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