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询价采购公告:戏剧影视系话剧《四凤》舞台布景、道具、服装及装卸台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BCG20160009)
我院以询价方式采购所需货物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报价书中附上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报价书编制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书必须按项目进行编制、报价,不得漏报,以包为单位分别装订、密封、标识和递交。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在制作报价书时,应提供证明其公司及报价产品满足本询价函要求的证明文件,完整的技术方案,包括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
3、供应商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凡属国家实行许可、认证或注册管理的,必须在其报价书中附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件或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5、报价书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报价书一份,含:款式图片或样品。
(三)项目评审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函。如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我校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我校组织的询价评议小组以图片复核和样品复核合格后,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供货时间:2016年9月
3、询价采购函的相关规定及供应商的报价书将作为本项目拟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4、如供应商在参与我校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5、付款: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1、货物参数及采购需求: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请于2016年8月11日16:00前将投标报价密封送至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总务处(招标办)(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淮海大道交口西北永利总站ylzz55艺术与传媒学院1#教学楼1104室),逾期恕不接受。
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642002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