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缩短应急响应时间,消除事件不良影响,进一步提高应对巡视期间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信访条例》《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安徽信访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是指人数在10人以上,且有可能产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主要包括:
1.围堵、冲击巡视驻点的行为;
2.在巡视驻点周围静坐、散发上访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跪地喊冤、出示状纸、穿着状衣、自伤自残或采用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3.侮辱、殴打、威胁巡视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4.打、砸公物,聚众闹事,制造混乱的行为;
5.在巡视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行为;
6.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行为;
7.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办公秩序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重大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学校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联络、来访登记、信息上报等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政策解读、诉求答复工作等。
三、预警信息
1.加强预警研判。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分析信访动态,预测分析各类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
2.认真核实信息。收到预警信息后,认真核实群体性信访的规模、来访时间、主要人员信息、信访诉求。
3.强化信息运用。在1个小时内将掌握的预警信息上报省委第二巡视组等单位,争取多方支持。
四、应急处置
1.人员登记及报告。组织来访人员逐一填写信访登记表,了解来访人员主要信访诉求,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1.5小时内赶到接访现场。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发生后,须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手机短息等方式向省委第二巡视组、省教育厅非正式上报主要情况。
2.代表推选。现场组织来访人员推选出5名以下对话代表。
3.现场稳控。引导上访代表至信访接待室,非来访代表人员至稳控场所,并提供开水等必要的服务,制止非理性行为。若现场秩序混乱、或有失控危险,及时电话请求派出所派出支援警力,同时将现场情况报送省教育厅等部门。
4.信访接待。10人以上到50人以下的上访,由分管校领导接访,办公室、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50人以上的上访,由学校主要领导接访,分管领导及办公室、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5.舆情处置。针对社会影响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省委宣传部、省委巡视办、省教育厅,视情况发布公告,及时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系省网宣办,做好事件舆情动态监测工作,严防网上网下交织传导、叠加升级。
6.后期处置。群众被劝返或事态平息当日,向省委巡视办、省教育厅等部门书面报送来访人员信息、处置过程及主要措施,并进一步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
五、后勤保障
及时安排车辆将上访人员接至学校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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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日